我们经常会在大街上看到沙县小吃、重庆鸡公煲、天津灌汤包、长沙臭豆腐等带有地名商标,看到它们,我们一眼就能知道它来自哪个地区,是哪个地区的特色,也会惯性认为这个地方出产的产品一定就会好吃,能带给消费者很好的感官印象。那么这种以地名命名的商标如何注册呢?接下来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以地名命名的商标如何注册

据中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由此可见,地名注册商标是受到限制的。但该款后半段规定,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由该规定可知,地名并非是商标注册的绝对障碍。

例如:“景德镇”是中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本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但是,作为证明商标“景德镇瓷器”的组成部分,可以被核准注册。地理商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地理名称,而不是臆造、虚构的。

2、其使用人是利用该产地相同自然条件、采用相同传统工艺的生产经营者。

3、其所附着的商品是驰名的地方特产,在广大地域范围内(原产地以外)为公众知晓。

地理标志产品申请流程_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流程_地理标志产品如何申请

二、地理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当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人可以是社团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质量检测机构或者产销服务机构等。

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应当附送集体成员名单。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3、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4、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5、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6、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7、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8、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地理商标申请办理途径

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这种带有地名的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快要到期了,那么商标权人可以申请续展注册,注册时需提供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以上内容就是关于以地名命名的商标如何注册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法律快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