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律师说法】如何?;ぷ髌访粕唐坊??(三)

郑渊洁老师21年维权之路,令人敬佩。但法院也是根据相关法条与具体实际情况来做出相应的判决。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比如在(2023)京行终5091号判决书中:争议商标主要认读部分文字“卤西西”与皮皮鲁公司创作的童话作品中的主人公名称“鲁西西”呼叫相同、含义无明显区分,维纤宝公司将其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其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的社会主义公共道德准则,损害了皮皮鲁公司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易使消费者对争议商标使用的“猪肉食品”等商品的出处产生误认并产生不良之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上述法律条款中“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是指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相关主体申请注册商标,应该有使用的真实意图,其申请注册商标行为应具有合理性与正当性,如果不具备合理性和正当性,法院在审理该注册商标争议案件中会做出不利判决。

作者简介: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1号团队知识产权、涉外部门,目前集中了陈平凡律师团队专注于知识产权和涉外领域的精英律师,团队成员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包含双证律师、专利代理人、品牌顾问、市场调查员等,致力于向客户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一站式知识产权和涉外服务。

自成立以来,合作单位已达到数百家,包括中粮集团、长沙火宫殿公司、华硕公司、联想公司、金鹰报、芒果画报、中化化肥、三国杀、美即面膜等。在有力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的同时【芙蓉律师说法】如何?;ぷ髌访粕唐坊??(三),助力客户提升品牌价值。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