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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商品品质的功能生产者通过商标表示商品为自己所提供,服务提供者通过商标表示某项服务为自己所提供,消费者也通过商标来辨别商品或服务,对其质量做出鉴别,这种鉴别关系到生产经营者的兴衰,可以促使生产经营注重质量,保持质量的稳定。

商标权人的主要有注册商标的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等内容。(一)使用权。是商标权中基本的核心。它的法律特征为东莞商标申请 一站式商标服务平台,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二)禁止权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三)许可权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行使其的一种方式。(四)转让权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法律依据:《*共和国商标法》*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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