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困难就业群体支持力度

加大对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扶持力度

近日

洪江区人社局印发了

《关于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快来看看你是不是符合申领条件吧!

一次性求职补贴

1、补贴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以及残疾、孤儿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补贴标准

1500元/人。

3、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提交《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

(1)自2023年4月28日起,离校五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捕渔民和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标准的人员初次创办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目前正常运营的),并且吸纳就业人数在3人(含3人)以上的(就业人数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2)脱贫人口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三年(2023年开始)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或者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2、补贴标准

(1)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助标准3000元;

(2)一次性创业补贴开办费补助标准1000元;

(3)一次性创业补贴商标注册补助标准1000元。

3、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主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咨询电话:7625000(区就业服务中心)

通讯员: 陈翔 蒋伟 向桂松

编辑/廖科雨编审/徐海鹰李乐君

【来源:洪福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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