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您好,我的爱人因生育后失业,有失业证,想在龙凤区开个小店创业,请问有什么补助或扶持政策吗?


4月2日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您好,给予重点群体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5000元、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6000元,对首次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与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补贴标准相一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各类人员就业且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最高额度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