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

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

重要组成部分

促进增长、保障就业、

活跃市场、改善民生等方面

发挥着重要作用

截至4月底,全市市场主体41.3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33.4万户,从业人员8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0.8%

财政、税收、金融、稳岗

电力支持、市场监管领域……

@孝感个体工商户

纾困“政策红包”来了!

财政政策

1.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比例不低于60%。

2.实施“政采贷”,支持个体工商户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融资。

3.扩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对个体工商户的再担保业务覆盖面。

4.对符合条件新发放的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财政给予部分贴息。

税收政策

1.开展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2.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实施减免增值税。

3.开展“六税两费”优惠。今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对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免征、减征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等。

5.实行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6.自去年1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金融政策

1.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个体工商户,银行合理采用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避免出现抽贷、断贷。

2.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首次贷款拓展三年专项行动,方便个体工商户贷款。

3.将文旅体育业个体工商户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重点支持行业。

4.降低或免除盈利性目标和反担保要求,将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5.支持个体工商户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融资。

6.增加餐饮业、零售业市场主体信用贷款发放规模。

稳岗政策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延续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

3.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4.落实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留工补贴、岗前培训补贴等政策。

电力支持政策

1.对出现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允许在6个月内补缴。

2.自今年2月1日起,全面推行容量

在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低压用户用电报装零费用。

3.免收专用受电工程中涉及的电能表费、互感器费等设备费用及配套调试费用。

市场监管领域政策

1.开展“壮苗”行动。对新登记个体工商户开展全覆盖回访帮扶,见苗浇水,了解经营发展情况,问需问难,指导依法合规经营。

2.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原个体工商户各类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依法使用。

3.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由原经营者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由新经营者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两项申请可同时进行。

4.在小餐饮经营许可中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实行备案。

5.依据《湖北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3版)》,对68项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

6.对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移出。

7.依法查处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就业空间的不正当竞争、乱涨价、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借疫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取保证金等行为,降低经营成本。

其他政策

1.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个体工商户主营业务收入达到限额标准入库,按规定给予奖励。

2.发放消费券,支持零售、餐饮消费。

3.降低公路运输成本,对通行湖北省高速公路的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

来源:孝感日报 全媒体记者董晓芳 特约记者宋桂舟

制作:盛为华

出品:孝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