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次性创业资助申领指南 

【补贴标准】

按每户10000元给予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补贴期限】

 一次性。


【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指在广东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下同)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军转干部、复退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返乡创业人员:广州户籍人员离开户籍所在地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所辖乡镇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当前纳税状态正常;

  (2)有一名以上在职员工连续3个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材料】

  1、《广州市 区 年 月至 年 月一次性创业资助申领表》;

  2、属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校验后退回);

  3、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校验后退回);

  4、属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校验后退回);

  5、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校验后退回);

  6、返乡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记录(校验后退回);

  7、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经营范围属“餐饮业”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校验后退回);

  8、经营范围属“住宿业”、“民宿”的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校验后退回);


【应核验信息】

  1、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

  2、身份信息: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核验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核验建档立卡贫困信息;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核验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创业者户籍所在乡镇,其中驿道客栈、民宿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民宿服务”,农家乐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餐饮业”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3、初创企业纳税信息;

4、在职职工参保信息。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申请周期第1个月(即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1-20日向申请人注册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申领周期第2个月5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申请周期第2个月10日前拨付资金。


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

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起算)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或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补贴标准】

 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广州市 区 年 月至 年 月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属省参保单位,须提供养老和工伤保险缴费清单;

  3、退出现役证(以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身份享受时提供,校验后退回);

  4、毕业证书(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校验后退回)。


【应核验信息】

  1.   属登记失业人员的核验失业登记信息;
  2.   社保缴费记录;
  3.   单位登记信息。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申请周期第1个月(即2月、4月、6月、8月、10月和12月)1-20日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申领周期第2个月5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申请周期第2个月10日前拨付资金。


 【申请期限】

  1、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3年内提出。

  2、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补贴?

【补贴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的: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军转干部、复退军人(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补贴标准】

每年6000元。


【补贴期限】

累计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广州市 区 年 月至 月租金补贴申领表》;

  2、属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校验后退回);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校验后退回);属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校验后退回);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校验后退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场地租赁材料)(校验后退回);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经营范围属“餐饮业”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校验后退回);经营范围属“住宿业”“民宿”的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校验后退回)。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申请周期第1个月(即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1-20日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申领周期第2个月5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

  3、在申请周期第2个月10日前拨付资金?!?/p>


【申请期限】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3年内提出。


【应核验信息】

1、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

2、身份信息: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核验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核验建档立卡贫困信息;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核验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创业者户籍所在乡镇,其中驿道客栈、民宿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民宿服务”,农家乐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餐饮业”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场地租赁材料。